地理分布  認識噶瑪蘭  文化特質  祭典  神話傳說

一、地理分布

 

「噶瑪蘭」(Kavalan)是宜蘭的古地名。宜蘭早期被稱為「蛤仔難」,或者「甲子蘭」,一直到1810年(清嘉慶15年)劃入清朝版圖時才定名為「噶瑪蘭」。這樣的稱呼來自自稱「平原之人」(Kuvarawan)的噶瑪蘭人,在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清嘉慶年間),漢人大舉入墾蘭地以前,樂天知命的噶瑪蘭人,是在蘭陽平原上活動的主要族群。

(二)噶瑪蘭族為台灣平埔族的一個支系,原來分布於蘭陽平原一帶。十八世紀末期,漢人大量移墾蘭陽平原,並利用各種手段奪取噶瑪蘭人的土地。迫於環境及生活壓力,噶瑪蘭人陸續遷移至花蓮和台東地區,並與當地人混居、通婚。花蓮縣豐濱鄉新社村的噶瑪蘭人聚落,是現在噶瑪蘭人較集中的地區。 自二00二年六月至二00二年八月,「噶瑪蘭族復名推動小組」歷經三個月實地調查結果,自我認同為噶瑪蘭族總人數為一千七百零五人,其中具有原住民身分者一千零七十三人,未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六百三十二人。緊接著邵族之後,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在2002年正式認定該族為原住民的第十一族,噶瑪蘭族文化的傳承與保存,自此將步入一個新紀元。   
(三)族人居住地大多集中在花蓮、台東兩縣,其餘分布在台北縣、台北市、宜蘭縣、屏東縣、高雄縣、高雄市、彰化縣、台南市、台中縣、桃園縣市、新竹市等。

噶瑪蘭族是蘭陽平原已知最早的原住民,最早因為西班牙的征討而為世人所知,到了清朝嘉慶年間,因為閩人吳沙率領林爽文事敗後的餘黨入侵蘭陽,而逐漸步入衰亡與被同化之命運,目前宜蘭冬山河出海口之清水村,仍有幾位碩果僅存的舊加禮苑社老人,不過噶瑪蘭人的血緣卻普遍融入宜蘭人當中,目前不少世居宜蘭者之輪廓都具有噶瑪蘭人的特徵,與台灣西部平原「有唐山公,無唐山嬤」的情況可說同出一轍。

(四)噶瑪蘭族因為故地遭漢人佔據而向花蓮移民,大約是在一八三0到一八四0年之間,主角以冬山鄉加禮苑社人為首,南遷到北埔建立加禮苑社,一部份遷居南澳,直到一八七八年,加禮苑社噶瑪蘭人因不滿漢人再度入侵花蓮,聯合當地薩基拉雅人發動加禮苑抗清事件,事敗後遠逃至東海岸與阿美族隔鄰而居。

二、認識噶瑪蘭族

 

(ㄧ)由於漢化,使得宜蘭一地的噶瑪蘭人傳承與族群意識較不明顯。而遷居花東地區的噶瑪蘭人,雖然大部分和當地漢人、阿美族混居與通婚,但藉由母宗教祭儀等傳統文化的保存,卻仍然維持著明確的族群界線。這群顯性的噶瑪蘭族後裔,即是今日噶瑪蘭復振運動的主體。噶瑪蘭人發源在蘭陽平原,主要分布在花東地區。體質上屬馬來人種,語言屬南島語系中的印度尼西亞語,文化也屬於印度尼西亞文化。
(二)噶瑪蘭族人是現今台灣平埔族群當中族群意識強烈、文化特質最鮮明的一群人。十五年來,噶瑪蘭族人為爭取復名,四處向地方、中央政府陳情,為了能展演噶瑪蘭族的文化特色,噶瑪蘭族人動員族中耆老、婦女、青年,無畏舟車勞頓,也不惜將神聖私密的kisaiiz(除瘟祭)公諸於世,到台灣各地表演,為的只是讓一般大眾、政府見識我們的存在,早日完成復名大業,無愧於在流離失所中黯然死去的祖先。
(三)噶瑪蘭族人最可貴、最引以為傲的地方,在於日常生活作息中保存了噶瑪蘭文化。以新社族人而言,保留了噶瑪蘭語言、風俗(如新年祭祖palilin)、以metiyu為中心的祭儀(如 pagalavi,patohoka等)、以及與農漁業相關的祭典(如入倉祭、海祭),噶瑪蘭族人也恢復或創造了一些傳統文化(如歌謠舞蹈、豐年祭,香蕉絲織布等),還建構出與噶瑪蘭族人相關的族群圖騰(如大葉山欖gasop等),即使擁有這些特質,官方和一般社會大眾還是不斷地質疑噶瑪蘭族的存在,不是稱噶瑪蘭族人完全「漢化」,就是指噶瑪蘭族人是「即將消失的族群」,讓噶瑪蘭族人深刻地感受到社會對噶瑪蘭族人的漠視與不尊重。

新社、立德、大峰峰、樟原、佳里宛等部落是現今花東地區噶瑪蘭族人較集中、文化保存最完整的,然而受限於地理環境,族人齊聚不易,加上受到現代化的衝擊,以及族群身分的曖昧不明,使得先祖遺留下來寶貴的文化資產急遽流失,噶瑪蘭文化傳承遭受前所未有的斷層。

(四)噶瑪蘭人的原始生產方式係游耕(旱田農作)、焚獵、捕魚、打鹿等自給自足式的採集經濟。他們的衣食,一切都取之於大自然:以小鍬從事旱田耕種,作物有小米、玉米、地瓜及旱稻等,並在地勢低平、溪流縱橫密布的曠野,以鏢鎗、弓矢狩獵及漁撈。自己釀酒、製鹽,栽麻織布為衣,住屋以茅草竹木為材料。婦女是農業上的主要工作者,捕魚打獵則為男子專業,小孩子到十歲就得學習打鹿鏢魚。

     

三、文化特質

 

(ㄧ)噶瑪蘭人天生樂水,喜歡濱水而居,聚落型態是採取近河的小型集村,女耕男獵,一切取之於大自然。幾個世紀以來,他們一直在宜蘭這個世外桃源繁衍生息,過著雖然孤立,但卻逍遙自在、與世無爭的悠閒生活。

(二)噶瑪蘭人傳統的社會型態,和台灣其他平埔族一樣,是一種母系社會。但噶瑪蘭人是一個沒有階級的平等社會,就算再富有的家庭,也沒有奴僕。頭目是以推舉的方式產生的。部落內其他的公眾事務,則由各年齡階層的族人分工合作。有事的時候,以大海螺當號角,來召集大家。

(三)噶瑪蘭族是母系制度的社會,天性平等,因為居於水濱而喜歡乾淨,巫師皆為女性,男性原有年齡階級組織,但目前都與阿美族相融合併。重要的祭儀活動有:出草勝利之後的儀式Qatapan(卡達班),目前這項活動都和阿美族的豐年祭合併舉行;成為巫師的入巫儀式kisaiz(奇賽伊茲);治病儀式pakalavi(巴格拉比);喪禮Patohkan(巴都干);以及年底的祭祖儀式Palilin(巴禮令)等。

四、祭典

 

重要的祭儀活動有:出草勝利之後的儀式Qatapan(卡達班),目前這項活動都和阿美族的豐年祭合併舉行;成為巫師的入巫儀式kisaiz(奇賽伊茲);治病儀式pakalavi(巴格拉比);喪禮Patohkan(巴都干);以及年底的祭祖儀式Palilin(巴禮令)等。

五、神話傳說

 

 

      

參考資料:

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

台灣原住民族資訊資源網

國立教育資料館原住民教育

公視原住民兒童網站

行政院原住民資訊網

台灣原住民資訊資源網

原住民數位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