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分布     認識太魯閣族      文化特質      宗教信仰

一、地理分布   

太魯閣族群清朝居於南投縣仁愛鄉靜觀一帶,及花蓮縣秀林鄉之山區,目前住於南投縣者,分佈於仁愛鄉之松林、盧山、靜觀;在花蓮縣者,除分佈於秀林、萬榮兩鄉外,尚有一部分住於卓溪鄉立山村,及吉安鄉慶豐,南華與福興等三村。

傳說中太魯閣族以中央山脈的白石山腰的大石柱為發詳地,約在三、四百年前,才開始陸續翻越中央山脈而至東部的立霧溪、木瓜溪、陶賽溪等地區。因族人自稱為Truku(太魯閣),所以遷移的居住地區,才叫「太魯閣地區」,此為太魯閣名稱的由來。這個地區,亦就是現在的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

二、認識太魯閣族     

太魯閣族於2004114日被政府認定為一個民族,其文化習俗與泰雅族略有相似,同樣是居住高山、狩獵水耕,視彩虹為神靈橋的民族,但是兩族語言無法溝通,分佈地雖相鄰,彼此甚少來往。

傳說太魯閣族以中央山脈的白石山腰的一顆大石柱為發詳地,後來遷移至現在的南投縣仁愛相合作村,族人稱此地為Truku Truwan,因人口增加,後來分為三個社群為TrukuDeudaDkdaya

大約在三四百年前,因人口增加,耕地及獵區分配不足,開始陸續翻越中央山脈千一到東部的立霧溪、木瓜溪、陶賽溪等地區。因族人自稱為Truku(太魯閣),所以遷移的居住地區,才叫「太魯閣地區」,此為太魯閣名稱的由來。這個地區,及現之太魯閣國家公園之範圍。

1914年(民國三年),日本發動二十世紀台灣島上規模最大的「太魯閣族雨日本的戰爭」,及日本所謂的「太魯閣討伐之役」。日本動用22749人的兵力及先進武器,分別從南投及花蓮東西夾攻,太魯閣族人的兵力約只有2500人,與之對抗,因寡不敵眾,族人幾乎滅絕。

太魯閣( Truku )族語意為「山腰的平台」、「可居住之地」、為防敵人偷襲「瞭望台之地」、因此、太魯閣族祖先稱住在此地的人為【 太魯閣( Truku )族 】。

()太魯閣族男女區別:
男子:

1.很正直、勇敢、誠實、善於狩獵。
2.
被稱為「英雄」者,是曾獵過 5 - 6個敵人的首級,叫「英雄」(族語叫 kbuhug )。
3.
被稱為「男子漢」者,是曾獵過 1-3個敵人首級者,叫「男子漢」(族語叫 Snaw Balay )。

女子:

* 善於織布、勤於家務、遵守婦道(即使是走路也邊走邊抽絲麻線,族語叫 Qmnuqih ,甚至工作到下半夜)。重視生活禮儀(走路很斯文大腿腳貼著慢步走)、保守。產後第五天就出去工作或打米。

()族群遷徙  

族人耆老田信德(今年 82 , 2004 6 1 日受訪),根據另一位耆老 Saydang Wasaw (於 1998 1 6 日受訪時,近百歲)的口述:不知何時太魯閣族的祖先,搭乘漂流木(指船)來到台灣南部上岸,因被早期平地人追殺逃至深山,由於人口增加,導致獵場的不足,及耕作地不足。因此,為了要尋找獵場及耕作地。大約在三、四百多年前,太魯閣族的祖先,越過中央山脈,經過奇萊山北峰散居在立霧溪谷地帶,木瓜溪谷地區,及道賽溪谷地帶,居住地區含蓋中央山脈,就是現在的整個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

日本學者楢崎太郎所著附太魯閣蕃沿革誌中,於 1917 年統計有 96個太魯閣族居住的社或部落,但到了 1930 年霧社事件發生之後,日本政府以好管理為由自 1931 年起 1937 年止將所有居住在中央山脈的族人,強制遷徙至目前的部落大至北起和平溪南至太平溪。即目前的行政區域花蓮縣秀林鄉、萬榮鄉、及卓溪鄉立山村。為消弱族人的力量,防範霧社事件再發生,採不同部落強制混居方式遷居。

花蓮布洛灣泰雅族與太魯閣族聯合祭典
()太魯閣族抗日戰役史
 
 

太魯閣族抗日戰役不同於霧社事件,霧社事件是抗暴。而太魯閣族抗日戰役,是為了保護土地、生存、財產,抵抗入侵者日本軍警。自 1895 年日本據台後的第二年( 1896 年),因不尊重族習俗或侵佔土地,一連發生數次衝突,如

 1.1896 12 月下旬的新城事件,

2.1897 年 1 月 10 日三棧事件,

3.1897 年 2 6 日加灣事件, 1906 年 7 月 31 日威力事件。日本據台近二十年,太魯閣族仍未屈服予日本的統治,頑強抵抗入侵者,因此於

4.1914 年 5 7 日日本動員軍警二萬多人,兵分三路,夾擊太魯閣族部落。東部分二路警察部隊:一路由 Taijig 沿立霧溪,進入中央山脈。另一路 Tmunan 沿木瓜溪,攀登而上進入中央山脈。西部一路,由總督佐久間親自率領正規軍隊,在合歡山集合,自奇萊而下。三路部隊,在 Bhuraw 山包圍,夾擊太魯閣族男丁約 2500 3000 人。太魯閣在山區、河邊、河床,仍頑強抵抗,將近三個月之久尋。不敵日軍警精良武器,及優勢兵力,因死傷慘重,於三個月後在八月中棄械。而後太魯閣族人,以立石頭為被降服的記號。太魯閣族的祖先,留下可歌可泣輝煌歷史新頁。

 

(四)在太魯閣族人的部落中,由成員共同推舉聰明正直的人為頭目。頭目,對外代表部落,對內維持部落的安寧和諧、解決仲裁紛爭。頭目及其他幹部都是無給職的,其唯一享有的權利是部落的人家舉行慶典時總會受到邀請。部落在對外的關係上,獵區的保護是全體部落成員的共同責任,每個部落均有固定的獵區,打獵行為不僅是在維持生計,也由於狩獵團體的組合形成部落男子之間的共擔責任的團體意識。為了維護部落的獵區,防止敵對部落或族群入侵,族人必須團結一致。

(五)太魯閣族傳統的生產方式是焚田式的遊耕,其根本沒有佔有把持土地所有權的觀念

三、文化特質 

 

()紋面文化
年齡:男子為 16-20 歲,紋面理由,表示成年及獵過敵人的頭。女子為 16-20 歲,紋面理由,表示成年及漂亮。
時間:秋冬。
地點:在家裡或在倉庫下。

材料:

1. 以松樹當薪柴燒,然後把黃銅鍋放在火堆上燒,燒到鍋底有黑灰,再取灰放近竹筒內。
2.
用竹篦擦血。
3.
用木頭當鎚子。
4.
木製紋面用的工具上,釘上 7-10 根併排的金屬針。
5.
地上鋪茅草蓆,用藤編的籠子當抬子,紋面時一人得扶被紋面者的頭。
紋面者:部落內專門負責的人才、有權威的人家。代代相傳者,才有資格替人紋面。若有人沒有經過允許,隨便替人紋面,就得賠償專門負責的人幾倍。紋面者大都是婦女。
痊癒時間:約四個月才消腫,初期的十天,要不斷的用羽毛沾清水擦臉,是為了不被紋面的部位發炎及萎縮。被紋面者的周圍都要放嫩葉。
工資:男子準備:兩把小米、一件麻線製的衣服、手鐲,讓紋面者任選一種。女子準備:兩件首領穿的衣服、黃銅鍋一個、小豬一隻、 50 毛或 5-6 塊錢,讓紋面者任選一種

()傳統命名上,父之名字聯於子女名之後,為父系小家庭制結構組織,以男獵女織為主,部落中採行共推方式,舉聰明正直的人為頭目。太魯閣族為泛靈信仰之族群,相信子孫如遵從祖先的“gayan”(即祖先的規範與教訓),即會獲得祖靈的庇佑。

 

                                   

()傳統織布

(得米弄•卡巴安)在太魯閣族的傳統理,是女子婚前必備的才藝本領,織布原料來自「苧麻」,而整個製作過程非常繁瑣,概分為: 1.採麻抽絲。 2.理絲紡線。 3.連線紡球。4.接球紡團。 5.灰煮淋曬。 6.理團紡帶。 7.套帶織布。

「貝珠衣」:綠豆顆粒般之白色貝珠,穿綴於服飾,成為太魯閣族的衣飾文化。貝珠衣最尊貴者為部落領袖或獵首英雄,於凱旋賦歸參與盛會時之穿著,亦是結婚時重要之聘禮,另珠裙、珠帽、綁腿亦可用貝珠串成。珠裙常用於訂婚或女子生產後,男方送給女方家長之謝禮,珠帽則為頭目所佩戴。

()木琴

太魯閣語稱「打庫茲」意義同竹口簧片,傳統木琴製作不易,音只有四階,即LeMiSoLa,製成聲音清脆響亮的木琴,木琴的音質好壞與樹木的長短、乾濕及粗細有著極大關係,男女皆可敲奏。太魯閣族傳統舞蹈較保守,以女性為主,大都以隨興哼唱,即席起舞方式表演,男性舞步簡單且多以左右前後跨步方式為主。

 

四、宗教信仰
太魯閣族人的傳統宗教信仰是祖靈信仰,祖靈會庇佑子孫的條件是所有子孫必須遵從祖先所遺留下來的習俗、教訓和規範……也就是祖先的“gayan”。“gayan”意指風俗,但其真正的內涵包括法律、道德、禁忌、儀式、禮俗等規範。太魯閣族人相信人一生的所有言行必須符合祖先的“gayan”,若是違反“gayan”必定觸怒祖靈,降下災禍。違反“gayan”的事情則包括了欺詐、傷害、酗酒鬧事、通姦等等。

「祖靈祭」:每年七月小米收割後,是太魯閣族祖靈祭的重要季節。屆時由頭目或長老議訂時間,當日天未亮時,全社男子均抵祭場,每人手持插有黏糕、豬肉之竹棒,是為奉獻祖靈之供品。俟祭典完畢,即須當場食用完祭品,且沿途返家時需越過火堆,而與祖靈分離。

                     

參考資料:

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

祖靈之邦

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台灣原住民資訊資源網

公視原住民兒童網站

原住民數位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