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簡介 地理分布 文化特質
宗教信仰 祭典儀式 社會結構

族群簡介

 賽德克(Sdeiq)族到底是從那裡來的?以前居住在那個地方?為什麼賽德克(Sdeiq)族群都集中住在台灣中部及東部的中央山脈深山地區?有關族群的發源與遷徙,已經無從考查到正確的答案。雖然我們可以自早期的日本學者所調查的文獻資料中獲得一些資料,但還是無法追溯族群的發源與遷徙,主要的因素是原住民族沒有文字的記載。而口傳敘述又易隨著時空而變質。因此如何使現存的文獻資料與耆老口傳記事作比對,或許能追溯一些祖先的蹤跡。

有關Sdeiq族的來源說,透過現存的各種文獻資料與耆老口傳記事作比對,發現有些共同的說法:

賽德克族(sediq)在很久很久以前是居住在西部平原,一說是為了獵鹿;一說是被當地平埔族驅趕,逐漸遷移至埔里地區,又因西部平原的平埔族勢力入侵,再度被迫遷移至濁水溪上游霧社附近。日後因為人口的增加,耕地及獵場不敷使用,部份人口移居它處,讓賽德克族(sediq)的部落逐漸擴展至目前的範圍。

原本的泰雅族分為兩大群,其中的一群即為賽德克亞群,不過被學者分類為同一種族群,但是賽德克從以前就知道自己是Sediq,還是與另一群阿泰雅爾群(Atayal)不同。至於在中央山脈東側的東賽德克人(大部分為太魯閣群)已向政府正名為太魯閣族,其他德克塔雅群(Tgdaya)和都達群(Toda)的賽德克人展現了族群的主體意識,積極向政府提出正名,終於在2008年4月,賽德克族正式成為台灣原住民第十四族。

賽德克族集中分布在南投縣仁愛鄉,以濁水溪上游一帶為腹地並建立七個村十二部落。據說四、五百年以前,賽德克族就已經在濁水溪及其支流建立許多群落;因為部落分散,交通不便,各社群社會封閉,所以形成各部落的文化習俗,並且發展獨特的語言。而由於語言的差異、西賽德克族就分出三種語系,而且以濁水溪及其支流建立很多群落:

(一)Truku太魯閣群

 據說四、五百年以前,太魯閣 (Truku)群賽德克族人以濁水溪Truku灣地帶建立數個部落,因族人日漸增加使居住地的土地、獵場無法容納它們,故一部份族人越過奇萊北峰,遷徙至今花蓮縣境,形成東賽德克族,目前東部的Truku太魯閣群賽德克族人自稱「太魯閣人」。留在原居住地的族人在濁水溪畔最上源形成部落,於清朝末年葉建立五個部落。即sadu沙都、blayaw布拉搖、busicka布西資卡、busidaya布西搭雅、tluwan德魯灣。

(二)Toda都達社:

 Toda都達社的賽德克族人,日人稱「道澤」或「韜侘」群,清代舊志稱「斗截」。居住地位於Tgdaya德克搭雅群東北方,Truku太魯閣群西南方,即現今松崗底下濁水溪最大的河谷山台地上。據瓦歷斯、搭那赫說:相傳很久以前,Toda都達群的賽德克族人即於現族人居住地建立數個部落。因族人日漸增加使居住地的土地、獵場無法容納它們,故一部份族人越過能高山,遷徙至今花蓮縣境,形成東Toda都達群的賽德克族人。即現今的萬榮鄉立山村山里部落。留在原居住地的族人在濁水溪畔形成部落,於清朝末年葉建立八個部落。一為路固達亞(Lukudaya)群部落:有pexela畢黑拉社、homelesik後米里西社、qlapaw喀拉胞社、Lukudaya 路固達亞社。二為Toda多達群部落:為rucaw路朝社、Tnpalax巴拉赫社、 Aiyu愛油社、PngPung本布恩社。

 一九三0年霧社事件後,西Toda多達群的賽德克族人八個部落,有超半數被日人強迫遷徙至Tgdaya德克搭雅群的Hogo呼古社舊址,現在即仁愛鄉春陽村。而Luku-daya路固達亞群四個部落也遷徙至較平坦之Lukudaya 路固達亞社。Toda都達群四個部落未遷徙的族人仍居住在原來社址,即仁愛鄉精英村平靜社區。

(三)gdaya德克搭雅群:

 德克搭雅(Tgdaya)群的賽德克族人居住地位於都達群的賽德克族人之西南方霧社附近,日人稱「霧社群」;都達群(Toda)及太魯閣群(Truku)稱之為Tgdaya德克搭雅;花蓮縣的賽德克族人稱之為plibaw玻利胞。主要居住於眉溪上源、濁水溪上游及馬赫坡溪等河谷台地。清朝末年葉建立十二個部落,有Buwalng布瓦侖社、Mhbu馬赫布、Suku蘇谷、Dlodux德勒都夫、Palan巴蘭、Hogo呼古、Tongan東眼、Sibaw西寶、Katusuku卡都蘇谷、Tnkana等卡那。

德克塔雅群在一九三0年霧社事件(民國19年)前是賽德克族勢力最大的族群。事件翌年後七個參與抗日之部落未戰亡族人,被強制遷移至北港溪中游河岸台地,日人稱之為川中島社。現為仁愛鄉互助村清流社區。

 

地理分布

賽德克人相傳祖先是從樹根誕生的,而這個樹根長在中央山脈上的白石山上,因此被認為是族群的發祥地。而賽德克族的三群德克塔雅群(Tgdaya)、都達群(Toda)、太魯閣群(Truku)分別廬山溫泉溪南方、廬山溫泉以北一帶溪谷和靜觀地區西邊為流傳下來的起源地,向附近或是向外發展。德克塔雅群除了霧社地區及眉溪上源,也有向西邊發展,甚至有一部越過了中央山脈,來到了花蓮縣的木瓜溪流域居住,不過太魯閣群的族人早在他們來到花蓮之前,已經遷徙到立霧溪流域內生活,由於耕地的不足,太魯閣群人開始向南拓展,侵入德克塔雅群的領域,迫使族人南下尋找新耕地,至今德克達塔雅群在花蓮的居地大部分是在萬榮縣境內。

 都達群族人早期居住在盧山東邊溪岸間,但是與德克達雅群發生爭執,使得族人發生移動,向北移動到平靜台地,族人自稱道澤,而後在北發展至平和一帶,自形成一個部落集團。還有一部往更北的地方遷徙,來到花蓮縣境內的桃賽溪居住,稱為托賽群。太魯閣群原本在濁水溪上源自成一集團發展,後來人口增加,耕地漸漸不足,族人開始尋找新土地,在狩獵的途中發現東部的土地遼闊,因此逐次的遷到花蓮縣秀林鄉居住。

賽德克族人的居住地範圍以台灣中部及東部地域為勢力範圍,恰立於北方Tayal族及南方布農族之間。以中央山脈為界線,可以分出東、西賽德克族,茲介紹其分佈:

(一)東賽德克族:

  東賽德克族散居東部花蓮山區。以花蓮縣的太魯閣溪、立霧溪、木瓜溪等河谷兩岸一帶,建立各族群的集結式部落,行政區為花蓮縣的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但目前已經正名為『太魯閣族』。

(二)西賽德克族:

西賽德克族集中分布在南投縣仁愛鄉,以濁水溪上游一帶為腹地並建立七個村十二部落。據說四、五百年以前,賽德克族就已經在濁水溪及其支流建立許多群落;因為部落分散,交通不便,各社群社會封閉,所以形成各部落的文化習俗,並且發展獨特的語言。而由於語言的差異、西賽德克族就分出三種語系,而且以濁水溪及其支流建立很多群落。

文化特質

 

(一)傳統規範

  1.狩獵的Waya:

(1)借接別人的ngu ngu尾巴:為了要捕獵豐碩的獵物,出獵者要向擁有ngu ngu的族人 (不限親戚)借,並帶在身上,族人相信utux會保佑獵人安全及獵捕豐碩的獵物。

(2)出獵者要上山的前幾日,家人要和樂相處,不能有所爭吵,否則會觸犯神明狩獵中獵不到動物。

(3)有孕婦的男人,不能隨狩獵團同行,族人相信,會破壞Waya,而招致神明憤怒讓狩獵團遭遇颱風而發生意外。

2、農事耕作的Waya:

(1)每到春季播種時,族人必須先等祭師做完Smulatuc儀式後,待其先試撒之粟穀長出新芽後,並經許可,族人方可播撒粟穀種子。

 (2)族人新開墾土地,需要請族人幫忙,酬勞的給付是換工或是殺豬分肉。

 (3)養殖牲畜的Waya:豬是族人普遍養的牲畜,白天任其部落亂跑,但晚上必須趕至豬舍。如果母豬在外面生產,這是不吉利的事,必須母豬、小豬全部殺死,才不會遭致災害。

3、離世的Waya:

(1)家人生病死亡,親人必須在亡者斷氣時手握,否則居住的家要離棄且遠離部落一個月,方可回到部落。

(2)亡者埋葬時,所有其衣物東西全部要陪葬,而挖墓洞的人,必須用水洗淨身子,方可回到部落。

(二)賽德克族的編織文化與黥面

賽德克族以紋面及精湛的織布技術聞名。紋面的意義除了美觀以外,就女子而言,代表善於織布,一位賽德克族女子,在十三、四歲的時候,就跟著媽媽學習織布的技巧,也開始為自己準備出嫁時的衣裳,當少女的織藝精進,也就是准許在臉上刺青的時候了,這時也是尋覓如意郎君的好時機,一位不會織布與沒有紋面的女孩子在部落裡是沒有人追的。就男子而言,是獵過首級,能夠勇敢獨當一面,保家衛社稷的標誌,也是成年的象徵。但紋面的風俗在日本人佔領台灣期間被禁止,目前仍保有紋面的賽德克族都是八、九十歲的族人。除了上述的意義以外,美觀、避邪也是紋面的另一個目的,賽德克族人在山上工作,吃完晚飯後,要將炭灰塗於上額、下顎,以避免邪靈之侵,因此據推斷,兩者之間有其淵源。賽德克族人相信,當族人去世,回到祖靈的居所恃,祖先們以臉上的刺青認定自己的子孫,因此,黥面也是死後認祖歸宗的標誌。

(三)獵首以及狩獵技術:在族人的觀念裡,獵首是男人尊嚴的一種象徵,也是一種表現英勇的圖騰,同時獵首的成功與否也關係到男性族人能不能紋面。人頭在族人的觀念是祭祀當中對祖靈最崇敬的祭品,在祭祀中可以為族人治病和祝福,在日據時代被禁止之後,就沒有這項傳統。賽德克族以狩獵以及種植穀栗為生,為集居式的部落為主。

宗教信仰

 賽德克族人,稱神為uttux。族人將神(uttux)區分為善神及惡神。善神經常會保護族人避過災難,會答應要求族人的願望;惡神則相反,常常拒絕族人的願望,對其許願也必定會發怒而給予災害。

  所以族人在做夢時神不容許其願望時,就知道遇到了惡神而會非常的害怕;容許其願望時,就知道遇到了善神而產生崇敬之心,族人事實上無法從外型上對善神及惡神有所區別。

  族人說:在夜裡睡覺時呼吸屢屢感覺閉塞,就是惡神前來戲弄的結果,然而會抓住其咽喉的神,很可能是其雙親之靈,也可能是其祖先之靈,更可能是外人之靈。所以,對任何一個人來說,並非父母之靈就是善神。事實上,所謂善、惡神是主觀的,唯有相信自己遇上不被禁止行為的就是善神,行為被禁止就是惡神。得到吉夢而出草,途中卻遇到危難,他們就判斷是善神放棄了此人而飛到別處去了,惡神前來代替才會如此。

  賽德克族人只有敬畏靈魂、祭祀靈魂的習俗,還不至於祭祀天地、日月、星辰、風雨、雲雷、山川等等;也就是說賽德克族人宗教信仰的對象,僅有唯一的「鬼魂」。

  1853年天主教展開對仁愛鄉的宣教,1856年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及真耶穌教會亦開始對仁愛鄉宣教,自時賽德克族人的信仰生活就遭受劇烈的轉變。

  在賽德克人的社會裡,舉凡族人的狩獵生活、農事耕作、家庭 倫理、宗教觀…等,皆以Waya哇呀為行為思想的中心,Waya代表著部落所有族人必須遵循的法律規範,因此賽德克人形成自己的傳統文化習俗。

五、祭典儀式

賽德克族主要的傳統祭儀有播種祭、收穫祭、祈雨祭、狩獵祭、捕魚祭及獵首祭等,任何祭儀的意象無不祈望族命得以綿延、族運得以順遂發展,其訴求的對象即崇信的Utux,各祭祀團體各自獨立各司其職,祭祀團體的主祭司皆頗受族人的敬重,其社會地位不亞於部落領導人(俗稱頭目)。常言道:「民以食為天」,這是自古人類求生存的自然法則,因此播種祭與收穫祭可說是賽德克族的重點祭儀,兩祭儀的主祭司都採世襲制,傳男不傳女、承繼者的順位依家中男子之排序而定。

    賽德克族的主要作物中,播種祭與收穫祭的祭祀活動僅及於小米(macu)及黍米(baso),其他作物不需透過播種祭與收穫祭的祭祀儀式,兩祭儀同屬賽德克族農獵時代的重大祭典,是同一區域內賽德克全體族人都要參與的祭祀活動,因居住區域的不同,賽德克族三語群的族人是各自舉行區域內的祭祀活動。以下就賽德克族的各項傳統祭儀加以說明:

(一)播種祭
    農獵時期,賽德克族以「燒墾游耕」的傳統耕作法種植作物,小米一年僅能播種一期。小米播種祭約於每年的2∼3月間舉行,舉行播種祭儀之前,由部落領導人協同長老數人齊赴主祭司的家中咨商有關播種事宜,擇定時日後同一區域所有的部落同時舉行,除病重及不良於行者之外全體族人參與,但期間若有同一區域內的任一部落有人亡故,則取消該次的祭祀活動,另擇日舉行。

    小米播種祭約進行三天兩夜,在族人遵循族規(Gaya)的情境下莊嚴肅穆地進行。第一天以家庭為單位,要召回所有的家庭成員返回部落參加祭祀活動,當天傍晚要儲備食物,獵狗要栓在屋內,就寢之前大家要保持安靜,全區域進入宵禁狀態;第二天全體族人只能待在自家屋裡,不得喧嘩、不得生火或煮食、不可縫衣織布、不可使用刀具利器等;第三天各部落族人於拂曉之前即起,燃舉火把、扶老攜幼前往指定的祭祀祭壇,在副祭司的帶領下依序進行「Cmucuc」的祈求豐收儀式。

    「Cmucuc」是每位族人以一根竹棒,往類似穀倉的迷你石屋內來回抽刺,這是整個播種祭儀的重點所在,也將祭祀活動帶入最高潮,該迷你石屋是祭祀團以數片石板堆疊而成。小米播種祭是賽德克族的兩大祭典之一,族人們都會盛裝以赴,懷著戒慎恐懼的心虔誠參與,因他們心中惟所掛念的就是祈求今年得以豐收,祈求儀式結束後播種祭儀即告結束,族人返家準備播種事宜,但部落長老及副頭目會聚集在頭目家宴請祭祀團體。

(二)收穫祭
    收穫祭約於每年的9∼10月間舉行,其活動規模與播種祭相同,要遵守的族規也與播種祭雷同,即由部落領導人協同長老數人同赴主祭司的家中咨商有關收穫事宜,決定祭祀活動的時日;舉行祭祀活動的前一天也要全面實施宵禁,整個區域將進入寂靜狀態,但部落族人不必到祭壇做相關的祭祀儀式,大家僅需居家靜候訊息,此時主祭司帶領2~3名副祭司至收穫祭祀祭壇附近臨時搭建的工寮過夜;若遇有部落族人不幸身亡就得另擇時日舉行等等。

        舉行收穫祭當天,收穫祭祀團於天亮之前要完成採集小米穗約3把,但每一把小米穗中的小米穗串是由不同的小米田所摘取的,並攜至收穫祭壇進行祭祀儀式。收穫祭祀團於天色初明之際返回部落主祭司的家中,此時各部落的領導人已在那兒恭候收穫祭祀團的到來。各部落的領導人會攜帶各式各樣的饋贈品送給收穫祭團,短暫歡聚之後,各部落領導人即返回各自的部落,向部落族人宣佈可以開始採收小米。

        不論是收穫祭或播種祭儀,幾乎都由主祭司所領導的祭團主導祭儀的進行,部落族人只管全力配合,從祭壇的設置到祭禮的進行,除祭團成員外一般族人都不可接近,也無法在旁觀禮,尤其祭祀文的內容是絕對不能外漏的,而且只能代代單傳。

(三)祈雨祭
    當遭逢久旱不雨的災情時,賽德克族人才會舉行祈雨祭,因此祈雨祭並非固定或經常性的祭儀,而是隨機舉行的祭祀活動。賽德克族人會選擇部落附近的溪流舉行祈雨祭,至於要在哪一區域的溪流段舉行則由祈雨的主祭司選定。一般而言,每個部落的祈雨主祭司都會選定2∼3處的祈雨溪流段,究竟要在哪一溪流段舉行,端視Utux的啟示(有人稱之為『夢占』)而定。

        傳統上祈雨祭是全部落族人參與的祭祀活動,後期才發展為祈雨祭團專屬的祭祀活動,祈雨祭團主要是由祈雨家系的家族成員所組成,再邀請部落領導人及部落耆老隨行。由部落領導人提供祭祀用的祭品─「雞隻」,祭品用的雞隻必需是已會鳴叫但未曾交配過的公雞,祭祀團員會為該公雞妝扮,妝扮用的飾物、珠子及扮妝皆有其一定的型式。

        通常祈雨祭儀大多選在午後舉行,由主祭司帶領祭祀團一行人等至選定的溪流段,先由主祭者抱著祭品(妝扮後的公雞)施行祭禮並口誦祭文,將祭品置於水面隨溪水流走。當祭品已脫離祭祀團員的視線後,主祭司身著羊皮衣步入溪水中倒臥,再任由溪水載浮載沉地隨波逐流,就如被溪流捲入流走貌,但有族人亦步亦趨地隨護在側以防主祭司溺水,流經一段溪流區間後隨護者即將她由溪流中扶起,至此祈雨祭祀活動即告一段落。

(四)狩獵祭
    賽德克族的狩獵祭約於每年的10∼11月間舉行,就在舉行收穫祭之後的一個月內相繼舉辦,狩獵祭常以單一部落或聯合數個鄰近部落的方式進行。狩獵祭當天,除老弱婦孺及重病在身者外部落全體族人都參與該項狩獵盛事,其獵獲物由部落的每一位族人共同分享,以每戶的人口數做為均分的依據,包括因故無法來到現場狩獵的部落族人,若遇有身孕的婦女,則可分得兩份,這是賽德克族人敬重、呵護每一個生命體的實質作為。由是觀之,狩獵祭似乎與一般的狩獵型態有所不同,因為賽德克族人不會攜老扶幼、廣招人眾一同出獵,尤其女者不可能出現在狩獵的行列中,就如族中男者是不可能從事織布的工作一樣。

        狩獵祭的狩獵方式是,將一座中小型的山林或部分山林由山腳下點火圍燒,讓棲息、覓食於該山林間的鳥獸因火勢而向火圈外逃竄,獵者隱身在火圈外圍以逸待勞進行圍獵。放火圍獵之前族人們會預先開出一道較?的防火線,族人們即隱身在防火線的安全側邊,靜待獵物傖遑衝出火線時逐一獵取,參與狩獵的部落族人不分男女老少悉數到場圍獵或助獵。因此,若依賽德克族人所進行的狩獵祭之狩獵方式而言,應將狩獵祭稱之為:「燒山圍獵」,可能更符合實際的狀況。

        對賽德克族人而言,舉行狩獵祭具有以下兩種意涵:1.狩獵祭是族人們為了準備迎接新的一年所舉辦的部落活動。先祖們對「一年」的概念是,根據小米、黍米的收獲與播種來作為「一個年」的過去與到來。2.狩獵祭是為了慶祝豐收及感謝Utux的庇祐所舉辦的部落聯誼活動,若遇作物欠收時更要祈求Utux的庇護。因此,狩獵祭沒有主祭司也沒有所謂的祭祀團體,若屬單一部落所舉辦的狩獵祭,該活動就由部落領導人及部落長老決定和主導;若是結合鄰近數個部落舉辦,則由合辦舉行的部落領導人及其部落長老協同主辦。

(五)捕魚祭
    賽德克族在完成小米及黍米的收割與儲藏的工作後,於一個月內會接連舉行各為期一日的狩獵祭及捕魚祭,但該兩項祭儀活動都沒有任何祭祀儀式,舉行的日期及方式由部落長老決議託付部落領導人執行,傳統上先舉行狩獵祭後舉辦捕魚祭,兩者約相隔一週。

        捕魚祭的舉行方式與狩獵祭相同,常以單一部落或聯合數個鄰近部落一同進行,部落的全體族人都要參與。捕魚祭的進行,是將部落附近的溪流按部落人口之多寡劃分為數個區段進行捕撈,在同一區段捕撈的部落族人,其漁獲量亦如於狩獵祭中所獵獲的獵物一樣,由部落的每一位族人共同分享,即以每戶的人口數做為均分的依據,包括因故無法來到現場捕撈的部落族人,若遇有身孕的婦女,同樣地可分得兩份分享的漁獲等。

        賽德克族人選擇在年終分別舉行狩獵祭及捕魚祭,主要是為了趕辦「年貨」準備過年,因舉辦狩獵祭及捕魚祭後就是賽德克族人歡度「新年」的節慶日,他們將狩獵祭與捕魚祭視為全體族人一年一度的育樂活動,由他們「分享」的固有思想與文化出發,寓教於樂以達到娛悅族人建立共生共榮的民族情操。在狩獵祭及捕魚祭的活動中,至少提供了以下的育、樂效果:1.有孩童們的參與,基於他們的童心及好奇心,必能帶給族人無限的歡樂。2.有青少年及青年男女們的加入,將增進男女青年佳偶天成的機會。3.長者們可現場傳授狩獵的技巧與經驗。4.讓族中晚輩們親身體驗、學習本族分享與狩獵的文化。

(六)獵首祭
    日治文獻及台灣光復初期對原住民歷史文化的研究報告中,都列舉了賽德克族與泰雅族之所以獵首的種種原因,其中伊能嘉矩在他《台灣蕃人事情》的著作裡列舉獵首的原因有七項,第一項為「新年祭祖之典需要人頭」,而「新年祭祖之典」指的是,賽德克族或泰雅族在舉行「收穫祭」後的獵首行動,於此即以收穫祭的獵首行動為例,略述賽德克族的獵首祭。

        在部落時代,賽德克族人除了對入侵的敵方獵首外,於舉行播種祭與收穫祭時會執行獵首行動係屬傳統的祭祀範疇,播種祭儀前的獵首是祈求Utux賜予豐收,收穫祭儀後的獵首則是感謝Utux的庇佑與賜福,因此有人稱收穫祭為「祖靈祭」。因應收穫祭所派出的獵首團是代表部落或一個區域的威勢,大都由部落領導人帶頭出獵,出獵之前早已派出先遣隊探得該次獵首的地點與對象。獵首團所敬候的是祖靈的應允。

        當成功獵首凱歸之際,部落族人會聚集於部落廣場舉行盛大的迎接儀式,即俗稱的獵首祭,部落廣場通常就設在部落領導人住處的附近,是部落的集會所。舉行迎接儀式最主要的意義在歡迎被獵首者的到來,其次才是感謝獵首團的辛勞,因賽德克族人獵首的首要目的是「增加部落的人口」,所以要大肆慶祝迎接「他」的加入,因為在那個年代裡人口愈多的部落就愈壯大,部落愈壯大族群就愈強盛,可知部落時期賽德克族人對人丁旺盛的渴望。因此,「獵首祭」實則為賽德克族人因部落增加了一個人力及為部落迎接一位新夥伴而慶祝的儀式。

        由於賽德克族人獵首的首要目的是「增加部落的人力」,因而對行獵的對象有其一定的規範:不獵孩童;不獵婦女,尤其懷有身孕者;不獵老者;不獵殘障者。只因在極短的獵首行動中,要立即辨識出男女之別或懷有身孕的女者確實存在著一定的困難度,故在這一點上就只能盡力而為。

    六、社會結構

(一)社會組織

祖靈規範(Waya或Gaya)是家和部落的中心,每一個家或部落成員都必須嚴格遵守的,否則一人違規,全家或全部部落都會跟著遭殃(蔡少聰,1999):

1.家是有夫之婦孩子所組成,丈夫是一家之主-家長。家長的責任是代表參加各社之社會集會,以及協議各項的問題、祭祀之共同作業,且要共同維護部落的風紀,及討論並協商各社之間的土地問題。

2.部落有頭目以及長老,負責排解難題、家庭難題,對家庭勸導努力工作,遵守祖先傳承下來的Waya。支配家管,管教子女等工作。

3.主婦的任務包括子女之教養之管理,男孩應該耕作,女孩應該織布等內務工作。

4.子女教育方面,男孩由父親負責,教導男孩農耕、狩獵、出草、手工藝,勉勵自己的兒子做勇者;女孩則由母親帶領,教授紡紗技術、裁縫、養家禽、家畜,以及學習下廚。

5.子女嚴格孝順父母,對長輩要有禮貌。

6.具有男女紋面的習俗。

(二)社會階級

1.部落有頭目及長老處理事務,但不像其他族群來得有權威性。賽德克族的頭目只是部落中受人尊敬的人,負責協調部落各大小事務相關的問題。

2.家有家長(父親),代表這家參加其他社的會議。雖然有家長權,但在家裡發生重大事務要解決時,必須經由夫婦孩子的意見共同處理。

3.並無所謂的貴族階級制度,是個較為平等的個人自主性族群。

(三)財產制度

1.依據賽德克族的習俗,男孩子才有獲得財產繼承的權利。

2.若長男娶妻要分戶時,可以分得到一兩塊以上的田地。

3.次男娶妻時要分戶時,亦可以分得到一塊田地。

4.最小的男孩娶妻,不可分戶,由他來負責照顧父母的生活,而剩餘的家產權歸他所有。

     

                                        

參考資料:

城鄉藝術活動原住民部落

台灣原住民資 訊資源網

臺灣原住民文化園區

平靜國小塞德克族數位文化學習網